文章重點
- 特朗普於2025年12月簽署第14365號行政命令,旨在限制各州「過度和繁瑣」的AI法規
- 司法部成立AI訴訟特別小組,2026年1月起在聯邦法院挑戰州級AI法律
- 加州、科羅拉多州、紐約州已生效或即將生效的AI法律成為主要目標
- OpenAI、Meta等AI企業動用超級政治行動委員會進行遊說
- 法律專家認為行政命令本身不具備聯邦優先權,最終可能需最高法院裁決
一紙行政命令引發的監管風暴
2025年12月11日,特朗普政府簽署了第14365號行政命令——「消除美國AI領導力的障礙」(Removing Barriers to American Leadership in Artificial Intelligence)。這份文件的核心目標直截了當:阻止各州對AI技術施加「過度和繁瑣」的監管,以維護美國在AI領域的創新領先地位。
然而,這紙行政命令引發的爭議遠超其制定者的預期。它觸碰了美國政治中最敏感的神經之一——聯邦政府與州政府之間的權力邊界。
三大關鍵舉措
行政命令包含三項核心措施,每一項都具有深遠影響:
第一,AI訴訟特別小組。行政命令指示司法部成立專門的AI訴訟工作組,從2026年1月10日起負責在聯邦法院挑戰各州AI法律,理由包括違憲性地妨礙州際商業、被聯邦法規所取代或其他法律缺陷。
第二,州法審查機制。商務部長須在2026年3月11日前發布一份全面審查報告,識別「過度繁瑣」或與聯邦政策相衝突的州級AI法律。
第三,資金綁定策略。商務部被指示將此前根據BEAD計劃撥付的420億美元寬頻基礎設施資金,與各州是否廢除被認定為繁瑣的AI法規掛鉤。
被瞄準的州法律
行政命令的矛頭首先指向幾部已經或即將生效的州級AI法律:
- 加州透明度法案(TFAIA):2026年1月1日生效,要求前沿AI模型開發者公開安全測試結果
- 德州負責任AI治理法案(RAIGA):2026年1月1日生效,對高風險AI系統實施監管
- 科羅拉多州算法歧視法:2026年6月生效,要求AI系統進行偏見評估與緩解
- 紐約州AI透明度法案:2025年12月19日簽署,可能面臨聯邦挑戰
為什麼行政命令不等於法律?
法律專家指出,聯邦優先權(federal preemption)通常源於國會立法而非行政命令。因此,現有的州級AI法律在短期內不太可能受到實質影響。行政命令更像是一個政治信號和行政指令——它啟動了聯邦對州的施壓流程,但本身並非監管行動。加州、科羅拉多州和紐約州的州長已發表聲明,表示不會因行政命令而停止執行本州AI法律。
科技巨頭的遊說戰
在監管大戰的背後,科技企業的政治運作同樣激烈。OpenAI和Meta等公司已部署超級政治行動委員會(super-PACs)進行大規模遊說。與此同時,支持監管的對立陣營也在積累政治資源。AI技術越進步,爭奪其發展方向的力量越多,2026年將是監管拉鋸戰的又一個高峰年。
FTC也被指示在2026年3月11日前發布政策聲明,將州級強制要求的偏見緩解措施定性為「本身構成欺騙性商業行為」——這一立場如果成立,將從根本上動搖各州要求AI系統進行公平性審計的法律基礎。
前路:最高法院的終極裁決?
多數法律評論家認為,這場聯邦與州之間的AI監管權之爭最終可能需要最高法院來裁決。核心爭議將圍繞行政權力的邊界和「休眠商業條款」(Dormant Commerce Clause)的適用範圍展開。
行政命令同時呼籲國會建立一個「最低限度負擔的全國統一標準」,並責成官員起草聯邦AI立法提案——包括其聯邦優先權條款。這表明白宮最終希望通過立法而非行政命令來確立聯邦對AI監管的主導權。
對香港及亞太地區的影響
美國的AI監管混亂為亞太地區的監管機構提供了重要的參考案例。香港創科局正在制定AI治理框架,這場美國內部的監管權之爭提醒我們:在AI監管領域,「誰來管」往往比「怎麼管」更難達成共識。對於在美國和亞洲都有業務的跨國科技企業來說,不同司法管轄區的監管差異正在成為日益嚴峻的合規挑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