AI政策
美國白宮 AI 立法建議出爐:主張聯邦統一標準、聚焦兒童保護與數據中心成本
政策框架提出以聯邦標準降低州法碎片化,同時涵蓋兒童安全、知識產權、創新沙盒與基建成本。
以「聯邦統一」避免州法碎片化
美國公布一份 AI 立法建議文件,核心主張是以較低負擔的聯邦標準,取代各州各自立法造成的碎片化監管環境。文件指出,AI 開發與部署具有跨州性質,若各州在模型開發責任、使用限制與合規要求上出現互相矛盾的規則,將增加企業合規成本,並削弱整體競爭力。
同時,文件也嘗試保留部分州權:例如一般適用的反詐騙、消費者保護與兒童保護法律,以及州政府自身採購與使用 AI 的規範。但對「直接規範 AI 開發」的州法,則傾向由聯邦統一處理。
兒童安全、數位分身與版權爭議
在社會面向上,文件把兒童與青少年使用 AI 的風險列為優先議題,包括年齡驗證、家長控制工具、降低自我傷害與性剝削相關風險等。對數位分身與深偽,文件支持建立保護個人聲音與肖像的框架,但同時提出需保留諷刺、戲仿與新聞報導等言論例外,以避免被濫用來壓制表達。
知識產權方面,文件對「訓練是否構成侵權」採取讓法院發展判例的路線,並提出可研究集體授權或談判機制,讓權利人能更有效與 AI 供應商協商補償,但不預先以立法界定訓練是否必須授權。
基建與創新:沙盒、數據集與電力成本
文件亦觸及 AI 基建成本,提出不應讓住宅用戶承擔數據中心帶來的電費上升,並建議加快 AI 基建的許可流程。對創新政策,則建議設立監管沙盒、提升聯邦數據集的可用性,並避免另設全新 AI 監管機構,而以既有部門與產業標準推動。
對香港企業而言,這反映主要經濟體正把 AI 治理由原則討論,推進到「基建、兒童、IP、聯邦與地方權限」等可執行的立法設計;跨境營運與供應鏈相關企業,需要更早評估不同司法管轄區的合規路線。